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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部 (姚小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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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深圳海合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阅读:2954
在危险品海运订舱中,除了我们常见的危险品等级、UN号、包装信息这些信息,我们还经常会遇到确认是否属于海运污染物这一信息,我们经常会遇到在MSDS第二项危险性概述里标注有海污标签,但是在第14项运输信息里确显示非海运污染物:
那么这种情况我们订舱的时候应该怎么确认是否属于海污呢?要搞清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海洋污染物。在海运危规第2.10章中对海洋污染物的定义为:适用于经修正的防污公约(MAPROL公约)附则Ⅲ规定的物质。
主要分为两类:
那根据定义,如何确认物质或混合物是否是海洋污染物呢?
在海运危规的危险货物一览表中,第4栏除了用于描述每一个UN编号对应的副危险性外,还列出了已知的海洋污染物(以符号“P”表示),具体如图所示。
但是,在一览表第4栏无符号P的或显示为“-”的并不代表该物质或混合物一定不是海洋污染物,还需根据防污公约附则Ⅲ中有害物质判定标准来做进一步判定。
附则Ⅲ中指出物质或混合物只要满足以下危害中一个或多个分类,即判定为海洋污染物。
1) 急性(短期)水生生物环境危害类别1;
2) 慢性(长期)水生生物环境危害类别1;
3) 慢性(长期)水生生物环境危害类别2;
因此,确认货物是否是海洋污染物主要是两个步骤,首先查看该货物在海运危规中是否为已知的海洋污染物,即查看该货物所属的UN编号对应的第4栏中是否有符号“P”,其次是辨别该货物危害分类是否满足防污公约附则Ⅲ中有害物质判定标准,一般显示在MSDS第二项危险性概述里。如在以上两个步骤中的任一步骤得到肯定结论,常规情况下,该物质或混合物即为海洋污染物。